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12-28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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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室、各服务单位,各位教职工、服务人员:
根据中央、省市委关于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精神,结合市纪委监委驻人大纪检组工作提示和下沉检查要求,现就我校进一步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落实孙春兰副总理、省委书记刘国中、市委书记樊维斌等领导的部署讲话要求,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时刻保持高度警醒,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松懈思想,落实防控责任,刻不容缓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二、严把政策排查管控。坚持扫码、测温、消杀、登记、核酸检测等日常防控措施,加强对返铜人员、第三针疫苗注射等重点工作排查,落实街道、社区相应管控措施;严格执行不出省、不出市等规定,加强个人防护,减少聚集等外出活动;进入校园人员严格查验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核酸证明;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报备制度,遇有重特大事件或者其他重要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请示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理。
三、严明纪律群防群治。党员干部、教职工和服务人员积极参加居住社区、包抓活龙村、新建社区志愿服务、值守等公益活动;自觉执行所在社区、公共场所疫情防控纪律要求,做好扫码、测温、出入证登记等疫情防控工作;坚决不参与各类聚会、宴会、年会、促销等聚集性活动;严肃甄别疫情信息,传播主流声音,确保自身及周边人员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全力以赴、齐心协力,共克时艰,打赢疫情阻击战。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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