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共铜川市委党校贯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处室:
中共铜川市委党校贯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实施意见,已经2015年12月7日校委会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铜川市委党校
2015年12月8日
中共铜川市委党校
贯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
2015年10月中共中央印发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条例》,推进我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意义
《条例》体现了中央关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吸收了干部教育培训实践中创造的新经验新成果,是做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基本遵循。《条例》的颁布实施,对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切实把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执政意识、提高执政能力为重点,把“三严三实”要求贯穿于干部教育培训全过程,培养造就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为促进铜川转型发展提供思想保证和智力支持。
三、准确掌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基本原则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坚持服务大局、按需施教;以德为先、注重能力;分类分级、全员培训;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依法治教、从严管理的原则。
四、明确干部教育培训的主要任务
干部教育培训坚持以理想信念、党性修养、政治理论、政策法规、道德品行教育培训为重点,并注重业务知识、科学人文素养等方面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干部素质和能力。依据我市实际,主要办好以下班次: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的集中轮训
主要围绕中央、省、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与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专题学习和研讨开展集中轮训。
(2)新录(聘)用的初任培训
主要是对公务员的初任培训、新知识培训和专业知识培训,每年举办1期。
(3)晋升领导职务的任职培训
具有任职培训性质,是指领导干部进入新岗位时,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党性修养、基本知识和基本能力的培训。依据培训对象,开设新任县级干部培训班和科级干部培训班,每年至少各办1期。
(4)在职期间的岗位培训
具有在岗轮训性质,主要任务是在领导干部担任一定时期的领导职务以后,脱产学习进修,更新理论知识,研讨实践中遇到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依据培训对象,开设县级干部进修班和科级干部进修班,每年至少各办2期。
(5)积极开展对外培训
根据我校自身优势和我市照金红色资源,拓宽办学渠道,开展对外培训。
五、建设高素质的师资队伍
(1)按照政治合格、素质优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原则,建设高素质干部教育培训师资队伍。
(2)实行专职教师职务评任和竞争上岗制度,通过考核、奖惩和教育培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3)建立专职教师知识更新机制和实践锻炼制度,保证专职教师每年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累积不少于1个月。
(4)积极推进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改革。
(5)充分发挥兼职教师作用,积极邀请市委市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来校授课。
六、扎实做好专题教学工作
建立完善干部教育培训课程开发和更新机制,开发富有时代特征和实践特色、务实管用的干部教育培训课程。推进精品课程建设,重点开发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反映我市市情和实践创新的精品课程。
七、努力提高行政后勤管理水平
加强行政后勤人员管理,探索党校行政后勤管理办法,提升行政后勤服务质量,为教学工作提供良好的后勤保障。加快新校区建设步伐,争取早日投入使用,彻底改善办学条件。